各國專利商標制度
專利與商標採屬地主義,一個國家一件。台灣、中國大陸、日本、美國、歐盟等主要市場的申請路徑與時程規劃說明。
台灣的專利商標,在國外一點用都沒有
這是最多人踩到的一個誤會:專利與商標採屬地主義,一個國家一件。你在台灣拿到的專利證書,在大陸、美國、日本完全沒有效力;你在台灣註冊的商標,別人可以在越南合法搶先註冊,然後回頭擋你的貨。
更麻煩的是時間。跨國申請有法定期限,錯過就只能當作新案重新送,而這期間產品可能已經公開販售,新穎性也沒了。所以有出口、設廠或電商跨境計畫的,佈局要在第一件申請的時候就一起規劃,不是等出事才處理。
跨國佈局的三條路
個別申請(主張優先權)
以台灣第一件申請日為基準,在法定期限內分別到各國送件。國家不多、目標明確時最直接,費用也最好估。
PCT 國際申請(專利)
一次送件、指定多國,把「要進哪些國家」的決定往後延,爭取更多時間評估市場。適合國家數量多、還沒完全確定的情況。
馬德里國際註冊(商標)
以一件申請指定多個會員國,管理與續展集中處理。品牌要同時進多個市場時,行政成本比一國一件低很多。
台灣申請人要特別注意的一件事
台灣不是 PCT 締約方,也不是馬德里議定書會員國。這代表你不能直接用台灣的申請案去啟動 PCT 或馬德里程序,必須另外安排——例如透過在會員國有據點的關係企業、或以其他適格的申請人身分提出。
這件事沒有標準答案,要看你的公司結構、目標市場、預算與時程。我們會在初談時就把這個限制講清楚,而不是等你決定要走國際路線才說「其實台灣不能用」。
跨國佈局要先決定的四件事
要進哪些市場?
不是越多越好。每多一個國家就多一份規費、翻譯費與年費。先看銷售計畫、生產基地與最可能出現仿冒的地方,通常三到五個就夠。
什麼時候送?
優先權有法定期限,發明與新型、設計與商標的長度不同。這是整個佈局最硬的時間點,錯過無法補救。
走哪一條路?
個別申請、PCT 或馬德里,選擇取決於國家數量、預算節奏與決策的確定性。三條路的總花費差距很大,但不是誰一定比較便宜。
誰來維護?
拿到之後每年都要繳年費、商標要續展。國家一多,漏掉一個就失權。這部分要有人集中管理,不能靠記憶。
各國專利與商標制度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註冊/登記制(審查新穎性) | 註冊/登記制 |
| 請求審查 | 於申請日起3年內須申請實體審查 | 無 | 無 |
| 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無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進入實審後12~14個月 | 4~6個月 | 4~6個月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5年屆滿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先申請制度 | 8~10個月 | 3個月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。 |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註冊/登記制 | 審查制 |
| 請求審查 | 於申請日起3年內須申請實體審查 | 無 | 自動進入實體審查 |
| 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無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進入實審後2~3年 | 4~6個月 | 1~2年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25年屆滿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先申請制度 | 約6~12個月 | 2個月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。 |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審查制 | 實體審查制/部分實體審查制 |
| 請求審查 | 於申請日起5年內須申請實體審查 | 於申請日起3年內須申請實體審查 | 自動進入實體審查 |
| 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進入實審後 18~24個月 | 進入實審後 10~12個月 | 10~12個月/4~6個月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0年屆滿 | 自註冊日起15年屆滿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先申請制度 | 7~12個月 | 30天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。 |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有原授專利制度、轉錄標準專利申請兩種 | 登記制 | 登記制 |
| 請求審查 | 分形式審查、實質審查 | 無 | 無 |
| 公開 | 無 | 無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24~36個月 | 3~4個月 | 2~4個月 |
| 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4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4年,最多可延展1次) | 自申請日起5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4次)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先申請制度 | 8~10個月 | 3個月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。 |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審查制 | 審查制 |
| 請求審查 | 申請日起18個月內 | 申請日起18個月內 | 無 |
| 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進入實審後5~8年 | 進入實審後5~8年 | 4~6個月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0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2次) | 自申請日起5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2次)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先申請制度 | 9~15個月 | 2個月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。 |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審查制 | 登記制 |
| 請求審查 | 申請日起3年內 | 申請日起3年內 | 無 |
| 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內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3個月內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3個月內公開 |
| 審查時間 | 異議期滿後進入實審,約3年左右 | 異議期滿後進入實審,約2年左右 | /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0年屆滿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先申請制度 | 18~24個月 | 2個月 | 自申請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。 |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登記制 | 審查制 |
| 請求審查 | 公開日起5年內 | 無 | 無 |
| 公開 | 繳納公開費後公開 | 無 | 繳納公開費後公開 |
| 審查時間 | 5-10年 | 1-1.5年 | /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0年屆滿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先申請制度 | 12~18個月 | 60天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。 |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審查制 | 審查制 |
| 請求審查 | 申請日起3.5年內 | 申請日起3年內 | 無 |
| 公開 | 繳納公開後費於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第19個月公開 | 繳納公開後費於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第19個月公開 | 繳納公開費後2個月內公開 |
| 審查時間 | 18-36個月 | 12~24個月 | 10-12個月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5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2次)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先申請制度 | 12~14個月 | 核准後即予公告 | 自申請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登記制 | 登記制 |
| 請求審查 | 公開後6個月內 | 無 | 無 |
| 公開 | 繳納公開後費於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第18個月公開 | 繳納公開後費於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第18個月公開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2-3年 | 2-3年 | 10-12個月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5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2次)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先申請制度 | 8~12個月 | 1個月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種類 | 發明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審查制 |
| 請求審查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48個月內 | 無 |
| 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12-15個月 | 6-8個月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註冊日/優先權日起10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1次)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使用主義 | 18~24個月 | 4個月 | 自申請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先申請制度 | 12~18個月 | 2個月自申請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先申請制度 | 7~10個月 | 2個月 | 自註冊日起算7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7年 |
| 種類 | 發明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審查制 |
| 請求審查 | 申請即進入審查程序 | 申請即進入審查程序 |
| 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2~3年 | 1~2年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公告日起15年屆滿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使用主義 | 3~5個月 | 1個月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種類 | 發明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審查制 |
| 請求審查 | 於申請日起5年內須申請實體審查 | 無 |
| 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2~3年 | 12~18個月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0年屆滿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使用主義 | 14~18個月 | 2個月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審查制 | 審查制 |
| 請求審查 | 無 | 無 | 無 |
| 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無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3~4年 | 10~12個月 | 10~12個月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5年屆滿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使用主義 | 3~6個月 | 30日 | 自申請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。註冊日滿3年起的3個月內提出宣誓 |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登記制 | 登記制 |
| 請求審查 | 無 | 無 | 無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5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5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2次) |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審查制 | 登記制 |
| 請求審查 | 申請日起36個月內 | 申請日起36個月內 | 無 |
| 公開 | 申請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申請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無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5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0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3次) |
| 制度 | 審查時間 | 公告期 | 專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先申請制度 | 18~24個月 | 2個月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種類 | 發明 |
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
| 請求審查 | 公開日後6個月內 |
| 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
| 審查時間 | 3~5年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(維持費自申請日起第3年,每年繳納) |
| 種類 | 設計(RCD) |
|---|---|
| 制度 | 登記制 |
| 請求審查 | 無 |
| 公開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1~2個月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5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4次) |
| 制度 | 先申請制度 |
|---|---|
| 審查時間 | 約6~12個月 |
| 公告期 | 2個月 |
| 專用期限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註冊制 | 註冊制 |
| 請求審查 | 於申請日起7年內須申請實體審查 | 無 | 無 |
| 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無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進入實審後1~3年 | 3~6個月 | 3~6個月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5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4次) |
| 制度 | 先申請制度 |
|---|---|
| 審查時間 | 約6~12個月 |
| 公告期 | 2個月 |
| 專用期限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註冊制 | 註冊制 |
| 請求審查 | 公開後的6個月內提出請求審查 | 無 | 無 |
| 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無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7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5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4次) |
| 制度 | 先申請制度 |
|---|---|
| 審查時間 | 10~12個月 |
| 公告期 | 2個月 |
| 專用期限 | 自申請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種類 | 發明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審查制 |
| 請求審查 | 無 | 無 |
| 公開 | 無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3~5年 | /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5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2次) |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註冊制 | 註冊制 |
| 請求審查 | 申請同時繳納檢索費用,即進入審查程序 | 無 | 無 |
| 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進入實審後3~4年 | 2~3年 | 1~2年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6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5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4次) |
| 制度 | 先申請制度 |
|---|---|
| 審查時間 | 約6~12個月 |
| 公告期 | 2個月 |
| 專用期限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種類 | 發明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審查制 |
| 請求審查 | 公開後6個月內提出請求審查 | 無 |
| 公開 | 申請日/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2~4年 | /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5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4次) |
| 制度 | 先申請制度 |
|---|---|
| 審查時間 | 約6~12個月 |
| 公告期 | 2個月 |
| 專用期限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種類 | 發明 | 新型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登記制 | 審查制 |
| 請求審查 | 無 | 無 | 無 |
| 公開 | / | / | / |
| 審查時間 | 3~5年 | 6~8個月 | 10~12個月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1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5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4次) |
| 制度 | 先申請制度 |
|---|---|
| 審查時間 | 約6~12個月 |
| 公告期 | 2個月 |
| 專用期限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種類 | 設計 |
|---|---|
| 制度 | 登記制 |
| 請求審查 | 申請即進入審查程序 |
| 公開 | / |
| 審查時間 | 4-5個月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註冊日起算5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5次) |
| 制度 | 先申請制度 |
|---|---|
| 審查時間 | 約6~12個月 |
| 公告期 | 2個月 |
| 專用期限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制度 | 先申請制度 |
|---|---|
| 審查時間 | 約6~12個月 |
| 公告期 | 2個月 |
| 專用期限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制度 | 先申請制度 |
|---|---|
| 審查時間 | 5~7個月 |
| 公告期 | 3個月 |
| 專用期限 | 自申請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制度 | 先申請制度 |
|---|---|
| 審查時間 | 4~6個月 |
| 公告期 | 3個月 |
| 專用期限 | 自申請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制度 | 先申請制度 |
|---|---|
| 審查時間 | 6個月;各指定國最長審查期限為18個月 |
| 專用期限 | 自申請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種類 | 標準專利 | 創新專利 | 設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制度 | 審查制 | 登記制 | 登記制 |
| 請求審查 | 於申請日起5年內 | 無 | 無 |
| 審查時間 | 18-24個月 | 6-8個月 | 6-8個月 |
| 專利權期限 | 自申請日起20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8年屆滿 | 自申請日起算5年屆滿,但可辦理延展(每次延展5年,最多可延展1次) |
| 制度 | 先申請制度 |
|---|---|
| 審查時間 | 3~4個月 |
| 公告期 | 2個月 |
| 專用期限 | 自申請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制度 | 先申請制度 |
|---|---|
| 審查時間 | 8~10個月 |
| 公告期 | 3個月 |
| 專用期限 | 自申請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| 制度 | 先申請制度 |
|---|---|
| 審查時間 | 9~12個月 |
| 公告期 | 3個月 |
| 專用期限 | 自申請日起算10年屆滿;屆滿後每次可延展10年 |
我們處理的國家與地區
台灣、中國大陸、香港、日本、韓國、美國、加拿大、英國、法國、德國、歐盟(EUIPO/EPO)、澳洲。
其他國家同樣可以受理,由我們對接當地合作事務所。你只需要對一個窗口,不必自己去找各國代理人、也不必同時追好幾條進度。
跨國佈局常見問題
產品要出口,一定要先在國外申請專利嗎?
不是法律義務,但沒有申請就等於沒有保護。實務上更常見的問題是反過來的:當地已經有人先註冊了類似的專利或商標,你的貨反而進不去。有出口計畫就該在申請階段一起評估。
同一個東西在國外核准了,為什麼台灣被駁回?
各國的審查基準、可專利標的與檢索到的前案都不一樣,結論不同是正常的。國外核准可以作為答辯時的參考,但不會直接拘束台灣的審查機關。
電商賣到國外,商標要註冊在哪一國?
原則上看貨實際賣到哪裡、以及平台的註冊地要求。有些平台的品牌保護機制要求提供當地或指定地區的註冊證明,才願意受理下架侵權賣家的申請——這一點常常是決定順序的關鍵。
跨國佈局大概要花多少錢?
差距非常大,主要看國家數量、翻譯語言與案件種類。我們會先把你的目標市場列出來,做一份分國的預估表,包含規費、翻譯、代理與後續年費,讓你看到十年的總持有成本再決定。
先把目標市場列出來,再談要花多少錢。
告訴我們產品要賣到哪裡、什麼時候上市,我們給你一份分國的路徑與預估表,包含後續年費。這一步不收費。